遺產稅是什麼?
當親人離開後,他們留下來的房子、土地、存款或股票,在正式過戶到我們名下之前,都會有「遺產稅」的問題。但也不是所有遺產都需要繳稅,實際上會根據遺產的淨額去判斷要不要繳納。
至於為什麼要繳稅,是因為政府希望透過稅收來縮小貧富差距,避免財富過度集中,另一方面也可以將這些稅收作為政府推動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的資金來源。
提醒:這筆稅一輩子只會徵收一次,不像綜合所得稅每年都要申報。
另外要特別注意的是,台灣的規定是「先繳稅、後分財產」。也就是說,繼承人必須先向國稅局申報、把稅款結清,拿到「繳清證明」後,才能去辦理過戶或分配財產。
如果遺產是由多人繼承(如被繼承人的子女、父母),那所有繼承人都是納稅義務人,需要共同負責申報與繳清稅款。國稅局只看「稅款是否全額繳清」,至於其他像是繼承人要如何分攤、由誰先代墊等問題,是所有繼承人內部的問題。
遺產多少要繳稅?遺產稅免稅額、2026 最新遺產稅免稅額與級距表
並不是所有遺產繼承都需要繳納遺產稅,而是將「遺產總額」扣除免稅額與各項法定扣除後,如果餘額(遺產淨額)大於 0,才需要繳稅。
步驟一、計算出「課稅遺產淨額」
遺產淨額=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下方表格是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分別計算或可扣除的項目,大家可以根據自身條件去計算:
類別 | 項目 | 最新額度(新臺幣) | 說明與注意事項 |
|---|---|---|---|
遺產總額 | 房屋、土地、存款、股票等財產 | 依過世當下價值計算 | 被繼承人留下的有價值財產,包含房屋、土地、存款、股票、黃金、車輛等,都可能列入遺產計算。 |
日常生活用品 | 100 萬元以下免計入 | 被繼承人生前使用的家具、用品等,符合金額限制內不列入遺產。 | |
職業使用工具 | 56 萬元以下免計入 | 被繼承人生前工作使用的工具,符合金額限制內不列入遺產。 | |
免稅額 | 一般免稅額 | 1,333 萬元 | 每件遺產案件都可以先扣除 1,333 萬元免稅額。 |
軍、公、教因公殉職免稅額 | 2,666 萬元 | 如果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免稅額為一般免稅額的兩倍。 | |
扣除額 | 配偶扣除額 | 553 萬元 | 有合法配偶者,可以額外扣除 553 萬元。 |
子女等直系親屬 | 每人 56 萬元 | 子女、孫子女等直系後代,每人可扣除 56 萬元;未成年子女還可依年齡增加扣除額。 | |
父母扣除額 | 每人 138 萬元 | 如果被繼承人過世時父母仍在世,可以扣除。 |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每人 693 萬元 | 繼承人如果符合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可再增加扣除額。 | |
受扶養兄弟姊妹、祖父母 | 每人 56 萬元 | 被繼承人生前有扶養的兄弟姊妹或祖父母,可依規定扣除。 | |
喪葬費 | 138 萬元 | 不需要提供收據,政府會直接給予固定扣除額。 |
遺產淨額計算範例:
假設林先生過世後,留下 1,000 萬元遺產,繼承人為配偶與 1 名成年的女兒。計算方式如下:
項目 | 金額 | |
|---|---|---|
遺產總額 | 1,000 萬元 | |
扣除免稅額 | -1,333 萬元 | |
扣除額 | 配偶扣除額 | -553 萬元 |
子女扣除額 | -56 萬元 | |
喪葬費扣除額 | -138 萬元 | |
課稅遺產淨額 | -1,080 萬元 | |
因為淨額低於0,沒有達到課稅標準,所以這個繼承案件不需要繳稅。
但要注意,繼承人仍需要向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取得相關證明後,才能辦理後續的遺產過戶或分割程序。
步驟二、依照課稅遺產淨額套用 2026 年遺產稅率計算
如果計算出的「課稅遺產淨額」大於 0,需要依照對應級距計算遺產稅。
因為台灣是採用「累進稅率」,也就是說,課稅遺產淨額越高,適用的稅率也越高,以下是 2026 年(115年度)的遺產稅稅率、累計差額級距:
課稅遺產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計算方式 |
|---|---|---|---|
5,621 萬元以下 | 10% | 0 元 | 課稅遺產淨額 × 10%-0 元 |
超過 5,621 萬元~1 億 1,242 萬元 | 15% | 2,810,500 元 | 課稅遺產淨額 × 15%-2,810,500 元 |
超過 1 億 1,242 萬元 | 20% | 8,431,500 元 | 課稅遺產淨額 × 20%-8,431,500 元 |
遺產稅計算範例:
假設王先生過世後留下 5,000 萬元遺產,扣除免稅額及相關扣除額後,計算出的課稅遺產淨額為 2,864 萬元,根據級距來看,稅率為 10 %、累進差額為 0 元,因此其繼承人需繳金額為:
- 2,864 萬元 × 10%=286.4 萬元
不繳遺產稅會怎樣?小心滯納金與強制執行
如果遺產稅申報後,收到國稅局核發的繳稅通知,卻沒有在期限內繳清稅款,可能會遇到以下三個風險:
1.繼承人無法繼承財產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第1項,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

也就是說,繼承人雖然具有繼承權,但在遺產稅尚未繳清前,無法辦理房屋、土地等財產過戶,也不能正式完成遺產分割。
2.產生滯納金與利息
如果超過繳納期限仍未繳清遺產稅,除了原本應繳的稅款外,還會被加徵滯納金。

根據規定,逾期未繳每超過 3 天會加徵 1% 滯納金,最高可加徵到應納稅額的 10%。如果超過 30 天都未繳納,還會開始依中華郵政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目前為 1.725%)按日計算利息,直到實際繳清為止。
假設:
應繳稅額為 100 萬元,逾期了兩個月(60天)完稅的滯納金與利息如下:
- 滯納金:因為逾期超過 30 天,所以會依法加徵到最高 10% ,也就是 10 萬元的滯納金。
- 利息:從第 31 天計算到第 60 天,共 30 天的利息。
- 計算方式=1,000,000 × 1.725% × (30/365) ≒ 1,417.8
除了本身的稅額,繼承人還需要繳約 101,417.8 元的滯納利息。
3.強制執行
如果遺產稅逾期超過 30 天仍未繳清,除了會產生利息外,國稅局也可能將案件移送強制執行。
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後,繼承人的財產可能受到影響,例如銀行存款、薪資被扣押,或名下房屋、土地、車輛、股票等財產遭查封處分。若欠稅金額達到一定標準,也可能面臨限制出境。
因此,收到遺產稅繳款通知後,應盡量在期限內處理。如果真的遇到資金不足的情況,也不要放著不管。可以參考以下方法:
遺產稅繳不出來怎麼辦?五個方法減輕繳稅壓力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稅款以現金繳納為原則,但是大部分繼承人人遇到的問題就是,遺產很有價值,但幾乎都是房子或土地,根本沒有足夠的現金可以一次繳清遺產稅!

遇到這種情況,不代表只能放棄繼承。以下整理 5 種常見方式,幫助繼承人在面對高額遺產稅時,降低一次繳清的資金壓力。
方法 | 申請門檻、條件 | 最長時間 / 期數 | 是否需要利息 | 說明與特色 |
|---|---|---|---|---|
延期繳納 | 無特別限制 | 最多延後 2 個月 | 免利息 | 如果只是差一點時間準備現金,可以申請延後繳稅,先爭取時間處理資金。 |
分期繳納 | 稅額 30 萬元以上 | 最多可分 18 期(最長 3 年) | 需加計利息 | 不用一次拿出全部稅金,可以分次慢慢繳,減輕一次付款的壓力。 |
實物抵繳 | 稅額 30 萬元以上 | 依國稅局審核結果決定 | 免利息 | 可以拿遺產中的房子、土地、股票等資產來抵稅,不需要硬湊現金繳稅。 |
使用遺產存款繳納 | 遺產中留有存款 | 需在繳稅期限內完成 | 免利息 | 直接用過世親人的存款繳遺產稅,不需要繼承人自己拿錢出來。 |
辦理繳稅貸款 | 需配合銀行融資審核 | 依銀行貸款期限而定 | 需支付銀行利息 | 以遺產作為擔保向銀行借錢,先把稅繳掉,再慢慢還貸款。 |

延期繳納
繼承人可以在繳稅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延期,最多延後 2 個月繳納遺產稅,且這段期間不會產生利息。
適合對象:
目前手上現金不足,但短時間內能準備好稅款,只是需要多一點時間的人。
分期繳納
如果遺產稅金額達 30 萬元以上,且繼承人確實沒有能力一次準備全部稅款,可以在繳稅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期繳納。
申請核准後,原本一次繳清的遺產稅,可以拆成最多 18 期慢慢繳,每期最長可間隔約 2 個月,整體最長可延長至 3 年。
利息計算:
但是要注意,分期期間會產生利息,原本繳稅期限到了之後,還沒繳清的部分就會開始計息,利息會按照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直到繳清當期款項為止,如果期間利率有調整,利息金額也會跟著改變。
適合對象:
- 遺產稅達 30 萬元以上,且無法一次繳清的人
- 遺產多為房屋、土地等不動產,短期內難以籌措現金的人
- 可以接受利息成本,換取較長繳款時間的人
注意事項:
申請分期繳納時,國稅局可能會要求提供擔保,例如存款、黃金或其他容易變現的財產,作為繳稅保障。如果未提供足夠擔保,國稅局可能會依規定對相關財產進行限制處分。
實物抵繳
如果遺產中主要是房屋、土地等不動產,但沒有足夠現金繳納遺產稅,可以選擇申請「實物抵繳」。
申請條件:
如果遺產稅金額達 30 萬元以上,但繼承人手上沒有足夠現金繳清,可以在繳稅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實物抵繳」,用遺產中的部分財產代替現金繳納稅款。
不過,實物抵繳並不是所有遺產都能直接使用。如果遺產中有存款等現金資產,通常需要先用現金繳納遺產稅,只有不足的部分,才能申請以其他遺產抵繳。
另外,如果用來抵繳的財產是多位繼承人共同持有,那必須要符合以下一種情況,才可以提出申請:
- 超過半數繼承人同意,且這些人的繼承比例合計超過一半
- 同意抵繳的繼承人,其繼承比例合計超過三分之二
適合對象:
實物抵繳比較適合遺產中有大量不動產,但手上沒有足夠現金的人。例如:
- 偏遠地區土地
- 多人共有的持分土地
- 短期內難以出售的不動產
這類資產雖然有價值,但不容易快速變現,用實物抵繳可以減少繳稅時的資金壓力。
⚠️實物抵繳為什麼不划算?
國稅局在算實物價值時,不是看市價,而是根據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
但房屋、土地的市場價格通常高於公告現值,有時甚至差了 2 - 3 倍,所以如果選擇實物抵繳,可能會發生「拿價值較高的房地產,換取較少的抵稅金額」的情況。
因此,申請前可以先評估財產價值與其他繳稅方式,避免因計價差異造成損失。
存款繳納(被繼承人的存款)
如果被繼承人過世後,銀行帳戶內還有存款,可以優先申請直接用被繼承人的存款繳納遺產稅,不用等到遺產分割後再處理。
不過,如果遺產是由多位繼承人共同繼承,則需要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條件,才可以提出申請:
- 同意的繼承人人數超過一半,且其繼承比例合計超過一半
- 同意的繼承人,其繼承比例合計超過三分之二
不一定要所有繼承人都同意,只要達到一定比例,就可以申請用被繼承人的存款先繳遺產稅。
為什麼需要申請?
因為銀行在知道存款人過世時,就會依法將帳戶凍結,沒有經過法律程序,銀行不能隨意撥款給他人,避免有單一繼承人私自挪用死者存款。所以必須向國稅局申請,取得遺產稅同意轉移證明書後,銀行會直接將被繼承人帳戶裡的存款轉帳給國庫,不會經過任何繼承人的私人帳戶,確保存款完全用於繳稅。
適合對象:
遺產中有銀行存款,但尚未完成遺產分割,或繼承人之間難以取得所有人同意提領存款繳稅的人。
辦理繳稅貸款
如果遺產大多是房屋、土地,但手上沒有足夠現金繳遺產稅,也可以考慮向銀行申請繳稅貸款。
但因為遺產稅還沒結清,房屋、土地等不動產也都還沒有完成繼承登記,繼承人還不是登記名義人,通常沒辦法直接拿這筆遺產向銀行設定抵押權辦理一般房貸。

不過,繼承大筆遺產但繳不出稅款並不是少數案例,所以有些銀行有提供專門的遺產稅繳稅貸款(又稱遺產稅融資),銀行會依照案件情況、遺產價值、繼承人信用等進行審核,並搭配相關擔保或辦理方式,協助申請人可以取得資金繳稅。
可以想成「代償」,由銀行先幫你支付遺產稅,借款人再分期還錢給銀行。
適合對象:
適合沒有足夠現金繳遺產稅,但希望保留遺產資產的人。不過貸款需要負擔利息與還款壓力,且銀行會審核信用條件與還款能力。
遺產稅節稅方法
不少人以為遺產稅只能等收到稅單後再想辦法,其實不論是被繼承人已經過世,還是仍在世,都有機會透過合法規劃降低稅負。
情境一:被繼承人已逝後的節稅方式
就算被繼承人已經過世,繼承人仍有合法方式可以降低遺產稅負擔,例如扣除未償債務、申請符合規定的土地免稅,或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都有機會降低遺產總額,進而減少遺產稅。
這時節稅的重點,節稅並不是少報或隱匿遺產,而是確認自己是否符合免稅、扣除或其他優惠規定,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降低稅負。
1.扣除「未償債務」
除了遺產稅原本的免稅額、扣除額外,如果被繼承人生前還有欠款,例如房貸、信貸、信用卡欠款等,這些債務也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掉,降低需要課稅的金額。
如果是被繼承人生前和親朋好友借錢,也可以申請扣除,但需要準備相關證明,如:
- 借據
- 本票
- 匯款紀錄
- 還款紀錄
如果只有口頭約定,沒有文件或金流紀錄,國稅局可能不會認定這筆借款存在。
2.農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另外,如果遺產中包含符合規定的土地,也可以享有遺產稅優惠。
- 農業用地免稅
如果繼承的土地是農地,而且繼承人願意繼續拿來耕作使用,這筆土地價值可能不用算進遺產總額課稅。申請時,需要向地方政府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但要注意,繼承後的農地必須持續農用 5 年。這段期間國稅局可能會查核,如果發現農地被拿去進行其他非農業用途,且沒有改善,可能會被追繳原本減免的遺產稅。
- 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
根據《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如果遺產中的土地屬於政府規劃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例如道路用地、公園預定地等,符合規定時,也可能不用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申請時,需要向相關單位申請「公共設施保留地證明書」。
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如果夫妻適用法律規定的財產制度,當其中一方過世時,另一半可以在分配遺產前,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簡單來說,就是把夫妻雙方婚後增加的財產拿來比較。如果其中一方累積的財產比較多,另一方可以要求分配兩人財產差額的一半。
例如:
丈夫過世時,婚後累積的財產有 3,000 萬元,妻子的婚後財產有 1,000 萬元,兩人差額為 2,000 萬元。妻子可以主張分配其中一半,也就是 1,000 萬元。
這樣一來,存活配偶先拿回自己依法可以分得的財產,這筆錢不會被算入遺產,就能降低遺產總額,進而減少遺產稅。
不過,並不是所有夫妻都能使用這項方式,需符合以下條件:
- 夫妻採用法定財產制
如果夫妻有另外約定財產制度,例如分別財產制,就不能申請。 - 只看婚後累積的財產
婚前就有的財產,或繼承、別人贈與取得的財產,通常不會算進去。 - 要準備財產資料
申請時需要提供房屋、土地、存款、投資等資料,證明雙方婚後增加的財產。 - 要在期限內申請
知道有財產差額後,要在 2 年內提出申請;最晚超過法定財產制結束後 5 年,就不能再主張。
情境二:被繼承人仍在世,提早規劃
很多人覺得人在世時談遺產規劃不吉利,因此一直拖延。但其實越早安排,能運用的方式越多,也能減少未來家人處理遺產時的負擔。
策略一:分散資產,降低未來遺產稅負擔
1.利用每年 244 萬元贈與免稅額
每人每年都有 244 萬元的贈與免稅額,父母可以善用這項規定,逐年將部分財產贈與子女。夫妻兩人分別贈與的話,每年合計最高可免稅移轉 488 萬元。
另外,子女拿到贈與後,最好用自己的名字去存款、投資或買資產。之後賺到的利息、投資報酬或資產增值,通常就算是子女自己的,不會再算進父母的財產。
2.子女結婚時,可額外利用 100 萬元婚嫁贈與
如果子女準備結婚,父母除了每年的贈與免稅額外,還可以利用婚嫁贈與規定,在子女結婚登記前後 6 個月內,額外贈與子女 100 萬元。
也就是說,在子女結婚當年,父母每人最多可以贈與 344 萬元(244 萬元+100 萬元),夫妻加起來最高可免稅移轉 688 萬元。
3.利用附有負擔方式降低贈與價值
如果想把還有房貸的房子送給子女,可以連同剩餘貸款一起移轉。計算贈與價值時,可以先扣掉還沒繳完的貸款金額,讓需要計算的贈與金額降低,減少贈與稅負擔。
但是,子女必須真的有能力自己繳房貸,例如有穩定工作或收入。如果最後還是由父母幫忙繳貸款,國稅局可能會認定這其實是父母另外贈與子女,要求補繳稅款。
另外,如果被繼承人在過世前 2 年內,將財產贈與配偶、子女、孫子女等特定親屬,這些財產也會被併入遺產總額計算,因此遺產規劃越早開始越有好。

策略二:利用保險工具,先準備繳稅資金
簡單來說,就是先幫繼承人透過人壽保險規劃,準備一筆「專門拿來繳稅的現金」,避免繼承人為了繳稅,只好急著賣掉房子或其他財產。
不過還是要留意,雖然可以用保險來做財產傳承,但投保時還是要先規劃好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另外,不建議等到重病或臨終前才臨時投保大量保險,除了可能影響保險規劃,也可能產生後續稅務問題。
遺產稅常見問題
遺產稅繳不出來會不會影響過戶?
會。
遺產稅還沒繳清前,是無法辦理遺產分割、房屋或土地過戶。繼承人必需先取得國稅局核發的相關證明(如繳清證明、免稅證明或同意移轉證明),才能進一步辦理移轉登記。
因此,如果沒有先處理遺產稅,想直接把遺產賣掉或過戶,可能會被卡住。
遺產稅的申報期限是多久?
被繼承人過世後,繼承人需要在 6 個月內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舉例來說,被繼承人是在 1 月 10 日過世,原則上繼承人就要在 7 月 10 日前完成申報。如果遺產資料較複雜,來不及準備完整文件,可以在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延期,最長可延長 3 個月。
注意:申報遺產稅和繳遺產稅是不同階段。先完成申報,等國稅局審核並寄發繳款通知後,再依期限繳納稅款。
遺產稅一定要一次繳清嗎?
不一定。
如果遺產稅金額較高,繼承人沒有辦法一次準備足夠現金,可以在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延期繳納、分期繳納,或在符合條件時用部分遺產抵繳稅款。
建議不要等到逾期後才處理,提前申請適合的繳納方式,才能避免產生滯納金與額外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