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的處理方式不只一種,前置協商、債務更生與債務清算經常被放在一起討論,但三者的程序與處理方式不同。
在金融機構有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現金卡等債務,可以先透過前置協商重新談還款條件。
協商或調解沒有成立,再視目前的收入與財產狀況評估債務更生或債務清算。
債務更生是什麼?
債務更生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的債務處理方式,適合仍有持續收入,但現有債務已經超出正常清償能力的人。
更生方案經法院認可後,債務人依方案分期還款;履行完畢後,剩餘債務可以依法免除。
債務更生申請條件
聲請債務更生,主要要確認債務人的清償能力、債務金額、營業情形,以及是否完成必要的前置程序。
判斷項目 | 申請條件 |
|---|---|
債務狀況 | 已經無法清償債務,或有即將無法正常還款的情況 |
債務金額 | 無擔保或無優先權的債務總額未超過 1,200 萬元 |
營業情形 | 5 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平均每月營業額 20 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營業活動 |
前置程序 | 對金融機構負有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現金卡等債務時,須先進行前置協商或調解 |
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是指沒有抵押、質押等擔保,也沒有依法享有優先受償權的債務,例如信用卡費、信用貸款及部分民間借款。
房貸、設定擔保的車貸等債務,則要依實際擔保範圍及債權內容另外判斷。
債務更生還款方案
債務更生的還款方案主要涉及每月還款金額與還款期限。
債務更生每月要還多少?
計算還款能力時,通常會先從收入扣除本人必要生活費及依法應負擔的扶養費,再評估剩餘可用於清償債務的金額。
本人必要生活費原則上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公告的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1.2 倍計算。
扶養費則依受扶養人的必要生活費、扶養義務人數及實際情況認定。
如果實際必要支出超過計算基準,可以提出相關資料,由法院依個案審查。
例如 每月收入 40,000 元,經認定的本人必要生活費及扶養費合計為 25,000 元,扣除後剩餘 15,000 元。
這 15,000 元可以作為還款能力的初步估算,不代表法院最後認可的月繳金額一定是 15,000 元。
債務更生要還多久?
債務更生的還款期限原則上最長為 6 年,符合特定法定條件時,可以延長至 8 年。
更生方案開始執行後,如果因特定原因導致還款發生困難,還可以另外向法院聲請延長期限。
原則上最長 6 年
一般更生方案的還款期限最長為 6 年,法律規定至少每 3 個月給付一次。
實際方案也可以採每月還款。
以每月還款一次為例,6 年就是 72 期,實際期數及每期金額仍以法院認可的更生方案為準。
符合法定條件,最長可以延長至 8 年
部分案件需要較長的還款時間,法律允許更生方案最長延長至 8 年,主要包括
- 更生方案訂有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
- 與有擔保或有優先權的債權人成立清償協議。
- 為了達到法律規定的最低清償總額,需要延長還款期限。
8 年屬於符合特定條件時的還款期限,並非一般更生方案都可以直接選擇。
開始還款後發生困難,可以再向法院聲請延長
這種情況和前面的「最長 8 年」不同。
更生方案已經開始執行後,如果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的原因,導致原本的還款方案難以繼續履行,可以向法院聲請延長還款期限,延長期間最長為 2 年。
例如 每月扣除必要生活費及扶養費後,剩餘金額連續 3 個月低於原本應繳的金額,法律上可以作為判斷履行困難的情況之一
債務更生和債務清算有什麼差別?
更生主要透過法院認可的方案持續還款;清算則會將依法屬於清算財團的財產進行變價,再將所得分配給債權人。
比較項目 | 債務更生 | 債務清算 |
|---|---|---|
進行方式 | 按照法院認可的更生方案分期還款 | 將依法應納入清算的財產變現,再將所得分配給債權人 |
債務限制 | 無擔保或無優先權的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不得超過 1,200 萬元 | 沒有更生的 1,200 萬元金額限制 |
還款能力 | 通常需要有持續收入或其他足以履行方案的方式 | 沒有固定還款來源,也缺乏其他方式履行更生方案 |
財產影響 | 財產狀況會影響更生方案內容及清償要求 | 依法屬於清算財團的財產可能進行變價 |
生活限制 | 通常沒有生活限制,只有履行更生方案有必要時,法院才會依個案限制生活程度 | 生活不得逾一般人通常程度,並可能受到住居或出境限制 |
職業限制 | 沒有職業資格限制 | 部分職業資格或權利會受到限制,直到復權 |
聯徵註記 | 方案履行完畢後揭露 4 年,最長不超過方案認可確定日起 10 年 | 自法院裁定清算程序開始日起揭露 10 年 |

債務更生的優點與缺點
債務更生的優點主要在於重新安排還款,缺點則集中在後續的信用與資金運用。

債務更生的優點
1.可以重新安排債務
更生可以依收入、必要生活費、扶養負擔及財產狀況安排清償內容,讓債務改由法院認可的方案處理。
2.更生開始後,可以阻止部分強制執行
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原則上不得再對債務人開始或繼續訴訟及強制執行程序,但有擔保或有優先權的債權不在此限。
3.可以繼續原本的工作
更生本身沒有職業資格限制,債務人可以繼續工作並取得收入。
4.完成方案後可以處理剩餘債務
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已申報債權未受清償的部分原則上視為消滅。

債務更生的缺點
1.還款期間可以運用的資金會減少
收入扣除必要生活支出與更生方案應繳金額後,可以自行運用的資金相對有限。
2.收入下降可能影響方案履行
失業、減薪或其他收入下降,都可能讓原本的還款安排變得難以負擔。
3.會留下聯徵註記
更生相關資料會在聯徵中心留下紀錄。揭露期間申請信用卡、貸款或其他授信產品時,仍須經金融機構依信用、收入及還款能力審核。
更生程序開始後,如果債務人未依法提出更生方案、方案未獲法院認可,或發現債務人有虛報債務、隱匿財產等法定不誠實行為等其他事由,法院可能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債務更生怎麼申請?
債務更生申請主要分成資料準備、法院聲請、更生方案審查與還款。
申請債務更生要準備哪些文件?
主要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 更生聲請狀:記載聲請更生的基本資料及原因。
- 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說明財產、營業活動、收入、必要支出及扶養情形。
- 債權人清冊:列出債權人、債務金額、發生原因及有無設定擔保等資料。
- 債務人清冊:記載其他人積欠自己的債務資料。
- 收入相關資料:薪資單、薪轉紀錄、所得資料或其他收入證明。
- 財產相關資料:存款、保單、股票、不動產及車輛等資料。
- 身分及家庭資料:包括戶籍資料及涉及扶養義務的相關資料。
- 前置協商或調解資料:依法需要進行前置程序者,提出相關結果或證明。
債務更生申請流程
1.進行前置協商或調解
依法需要前置程序者,先進行前置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立後,再聲請更生。
2.向法院聲請更生
備妥聲請文件及相關證明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聲請。
3.法院審查是否開始更生
法院會審查聲請資格及相關資料,必要時要求補件或說明。符合規定後,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
4.確認債權並提出更生方案
進入更生程序後,確認債權內容,債務人再提出更生方案,載明清償金額、方式及期限。
5.法院審查更生方案
更生方案依法律規定進行表決或審查,符合認可條件後,由法院裁定認可。
6.依更生方案還款
方案認可確定後,依約定金額及期限履行。
申請債務更生容易出錯的地方
聲請資料不完整,或收入、銀行帳戶、債權人清冊、財產資料與生活支出之間出現明顯落差,法院可能要求補件或進一步說明。
收到法院補件通知後,需要在指定期限內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補正,會影響聲請結果。
隱匿或毀棄財產、捏造債務、承認不實債務,或提供虛假的財產資料,會導致更生方案不獲認可;符合法定情形時,也可能進入清算,甚至涉及刑事責任。